各相关申报人:
《福建省省属(福州)片区药品带量议价采购确标结果》已于2月17日在福建省药械集中采购网上公布,各中标生产企业在原勾选确定的配送企业的基础上如需调整配送企业的,请于2月25日前将调整说明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递交至省药采中心监审部(地址:福州市金鸡山路19号5层),逾期不予受理。
福建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心
2016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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