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申报人:
现将《福建省2015年特定限价药品及血液制品谈判采购实施方案》予以公布,请已通过资审的相关申报人于11月29日前向省药采中心提交书面确认函,未提交的,视同放弃。
福建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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