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2014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要求和工作部署,为确保采购平台信息安全,减轻企业负担,在药品集中采购活动中采用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方式进行网上信息确认,现就办理数字证书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条件
数字证书是企业网上申报的唯一标识。凡参加我省2014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企业申报活动且通过福建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心(简称采购中心)资审合格的申报企业均可领取。其中,对在我省第八批药品集中采购履约期内未按合同履约,且对采购中心在福建药械集中采购网上发布的《关于催交履约说明材料的通知》不予回应的企业(具体名单详见采购网通知),取消在我省2014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活动的申报资格。对涉及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将按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处理(具体名单待核实后予以公布)。
二、办理方式
采用集中分段办理的方式进行。
三、办理流程
1. 申报企业及被授权人资质现场确认;
2. 领取数字证书。
四、办理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12月8-11日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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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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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
(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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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3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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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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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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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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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
(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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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3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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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1~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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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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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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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
(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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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3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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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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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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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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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
(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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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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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之后及过号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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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采购中心(福州市金鸡山路19号10层会议室)。
五、其他事项
申报企业到现场领取数字证书时,被授权人须携带: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 签字盖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国(境)外药品生产企业授权书》(一式一份);
3. 签字盖章的2014年福建省属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申报承诺函(一式一份);
4. 签字盖章的《企业数字证书申请表》和《企业电子印章申请表》(一式一份)。
福建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心
201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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