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2014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闽药采〔2014〕1号
各设区市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省卫生计生委医院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医改工作部署,进一步探索药品集中采购新模式,完善我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我们组织制定了《福建省2014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福建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
2014年6月16日
抄送:平潭县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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